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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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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举办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暨廉洁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
    • 来源:本站  发布者:本站 发布时间:2016-04-20 浏览:次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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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院各党总支、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推进高校廉政文化建设和廉洁教育工作,根据教育部以及江西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五届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暨廉洁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举办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暨廉洁教育系列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守规矩倡廉洁扬正气——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暨廉洁教育系列活动

      二、活动对象

      全体教职员工和在校学生。

      三、活动步骤

      (一)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活动

      作品分表演艺术类、书画摄影类、艺术设计类、网络新媒体类4个大类。

      1.部门推荐。各部门按通知要求开展活动,并积极推荐相关作品。各党总支必须提交相关作品。

      2.专家评审。由宣传统战处、监察审计处、团委共同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3.学校向省教育厅推荐优秀作品参加第五届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活动。

      (二)全国大学生廉洁知识问答活动

      9月至10月,参与者通过中国大学生在线专题页面网上报名并参与知识问答活动。

      四、活动成果

      (一)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活动

      各类作品按大类取前三名进行奖励,并按规定向省教育厅推荐。

      (二)全国大学生廉洁知识问答活动

      综合考虑答题正确率和完成时间,全国取前100名为廉洁知识问答先进个人。学校对获奖个人进行奖励。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结合实际,认真组织,积极推动活动展开,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校园报刊、广播、网络以及微博、微信等平台载体,推动活动形成声势。

      (三)严格规范,公平公正。要按照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活动,坚决杜绝各类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严厉查处。

       六、其他

      各部门务必于613日前将推荐作品交至宣传统战处1006办公室吴蕙霖老师处。参赛作品原则上不予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主办方对优秀节目和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附件: 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活动作品报送要求

       

                              

       

       
       
       
       
      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活动作品报送要求
       
      一、表演艺术类作品的要求
      1. 歌舞类节目。
      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合唱指挥原则上应为本校教师),每支合唱队演唱两首歌,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
      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重唱:人数不超过5人(含伴奏),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不得伴舞);
      独唱:可有钢琴伴奏1人,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不得伴舞);
      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独舞、双人舞或三人舞: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2. 语言类节目:人数不超过30人,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3. 戏曲类节目:人数不超过30人,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作品报送要求:表演艺术类作品的演出者、作者或指导教师必须是本校的师生。节目统一采用DVD光盘形式报送,一式两份。光盘需制作成DVD格式,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歌舞类、语言类和戏曲类需分盘制作,不要将不同类别的节目录制在同一张光盘上。报送的光盘上需粘贴标签注明部门名称,所在组别,节目名称和形式,指导教师姓名。
      二、书画摄影类作品的要求
      1. 绘画作品:国画、油画、版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等,尺寸均不超过对开(约53cm×76cm)。漫画作品为16K大小。
      2. 书法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
      3. 摄影作品: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擅改影像原貌。摄影作品需同时报送电子文件,并附送作品拍摄过程的相关技术介绍。
      作品报送要求:书画摄影类不用装裱。绘画、书法作品需注明作者姓名、所在院校、组别、联系电话、作品的名称和品种、尺寸大小(长×宽×高)、创作时间;可写在作品背面,也可附另纸注明。版画作品按惯例需在画面四周留出空白并署名。各类书画摄影类作品均需将作品交到指定地点,并同时以光盘形式报送电子版或作品照片。
      三、艺术设计类作品的要求
      艺术设计类作品主要包括宣传招贴、篆刻、民间艺术、数码艺术、陶艺、纸艺等作品。活动作品必须为作者原创,且从未在其他的竞赛、展览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参加者除提交实物外还需提交JPEG格式、不小于A1尺寸的电子展示文件至少一个,电子文件应包含作品照片、创意说明以及制作过程的简介。陶艺、纸艺等立体作品的电子文件应包含至少三幅不同角度的作品照片。
      作品报送要求:艺术设计类要求交作品原件,如果原件确实不方便上交,在征得比赛组织方同意的前提下请将能反映作品情况的高精度写实照片制作成光盘报送。
      四、网络新媒体类作品的要求
      网络新媒体类作品包括微电影、动画、漫画等。作品须为原创,内容应积极健康,紧扣主题,以小见大,微言大义,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微电影作品时间不超过12分钟(720秒),格式要求为AVIMP4FLV;动画作品要求24/秒,时间不超过12分钟(720秒),需上交SWF文件及相应的FLA源文件;漫画作品可为单个或系列作品,系列漫画不超过10张,需上交DPI  72A4大小的JPG格式预览图及源文件(PSDUI等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