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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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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通知
    • 来源:本站  发布者:本站 发布时间:2014-03-26 浏览:次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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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系团总支、各班团支部:

      根据党委组织部《关于确定2014年上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通知》精神,院团委决定在全院推荐一批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以组织部通知为准

      二、被推荐者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在团龄(未满28周岁)之内被推荐者必须是共青团员;

      2、被推荐者无任何违纪违法行为(指受学院“通报批评”以上处分);

      3、被推荐者必须是于2014年3月21日前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

      4、被推荐者上一学期各科课程成绩应合格。

      三、推优工作应在系团总支和班主任的指导下,召开团支部支委会进行,在推优登记表的“主要表现”一栏必须要有班主任签字。

      四、各班团支部于即日起到各系团总支处领取推优登记表并于2014年3月26日(星期三)前将填写好的表格(必须含班主任签名)报送所属系团总支初审,团总支报党总支同意后,于2014年3月28日(星期五)前将推优表汇总统一交院团委赖萌超老师处审核,同时提供推优名单电子稿、纸质稿各一份。(××系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汇总表,格式为:序号、学号、姓名、性别、系别、班级)

      五、请各班团支部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尤其要对学生的团员身份(以团员档案按时转籍我院并缴纳团费为标准)及学生上一个学期的成绩情况细致了解,院团委将对全院各班团支部推荐上来的优秀团员进行审核,对未通过审核的,其所在班不得变更推荐,名额按放弃处理。

      六、院团委对表现特别优秀的学生会干部将酌情向其所在系党总支直接推优,所推荐者不占各系团总支限定名额,但人数将从严掌握。

       

      共青团江西财经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4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