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班主任按学工处“关于开展2013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做好本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并于9月24日下午下班前将本班的《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纸质稿、《财院贫困生档案(班级)》纸质稿和电子稿交至万雪瑛处。
贫困.x
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调查表
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